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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琅现在想来,自己可能跟团团相处的不止十几年。
应该是满打满算的二十年。
只不过在自己小时候的那几年,他很可能也跟说书人一样,并没有意识到团团的存在。
嗯…
怎么说呢,幸好也就是个猫,否则总有点儿细思极恐的感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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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团团的日子,跟以前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毕竟团团也是不抓老鼠的,每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么就是跟秦琅发烧。
说她是造粪机器吧,偏偏还从未看见她撇小药丸。
别说在青牛岗了,实际上在天山秦琅也从未见过团团撇小药丸,也不知道她是藏哪去了,反正毛茸茸的小臀儿总是干干净净,这也是秦琅喜欢挼她屁股的原因之一。
闲暇之余能有个方便好挼的玩具,代价仅仅是饭桌上多一张嘴,挺好。
正巧之前秦琅晒的那么多小鱼干,现在也都不怕烂在杆子上了。
……
说来也挺唏嘘的。
当初秦琅下天山,杀了薛贵之后本来只打算在剑平县呆一个月,然后就去闯更大的江湖。
如今赏金早就提前发了下来,秦琅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一个多月了依旧没有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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