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只烧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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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忽然又想到了范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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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忙写作的时候,范哲就会来给我送他亲手做的肉夹馍;我姨妈痛的时候,也是范哲陪在我身边,当我的出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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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好的一个男孩子,我竟要抛弃他,真是瞎了我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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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司奴房送来了高品级的丫鬟衣服,面料是那种软软的缎子,正适合我这身娇嫩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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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好衣服,在众女奴的面前转了个圈,仿佛自己穿的是香奈儿春夏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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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料想她们应该惊讶、羡慕、嫉妒,可她们个个表情麻木,心不在焉,好像一切都在意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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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拍拍一百二十八的肩:「好姐妹,以后我罩着你,在少城主面前多给你说好话,帮你升职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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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二百五十六。」一百二十八不卑不亢,「往后日子还长,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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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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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少城主书房里当丫鬟,至少比扫院子洗衣服轻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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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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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少城主,是个黏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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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早上一睁眼开始,就必须看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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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给他端水洗漱,帮他穿衣服,伺候他吃早餐。一通忙完,送他到书房,为他铺纸、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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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他安排好,我就得守在书房外,随时听候他的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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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五十六,我渴了,端点菊花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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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五十六,我饿了,要吃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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