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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卡,我的老朋友,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么。”老刘微笑着,为自己的未来,打开一扇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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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夜里,卢修斯乌瑞那斯(真有必要给老乌也写个番外了,我好喜欢这个老兵哥)踩着夕阳晚霞,带着二十个老刘的亲兵,骑着马,出营一路向东而行,老刘的命令是当晚解决当晚回来,做成土匪洗劫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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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修斯平时话就少,但在军中威信很高,一来老刘很信任他,二来,军队就是拼资历,卢修斯在高卢之前就跟着凯撒可以说凯撒的部队里没有人不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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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骑兵队伍一言不发的跟着黑脸老卢,所有能替换的细节都想到了,连军鞋都换成了民用鞋子,内衬衣也换下了灰绿色印着鹰旗的军衣,穿上了普通的灰白色亚麻衬衣,不着红袍军盔,全部换成佣兵和打手的普通皮甲,出营前,卢修斯往腰里插短剑,让老刘一把拽下来了,换了一把毫无徽记平平无奇有点生锈的破剑,这留下把价值不菲的军剑,能让地方治安官彻底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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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修斯巨崇拜老刘,准确的说是安东尼,因为在他眼中,军人,能有政治眼光,几乎就只有凯撒了,安东尼算是凯撒的小翻版,在军队里平步青云,而且阿莱西亚之战,跟着老刘,卢修斯实在是没少捞战利品,几场看着必败的仗,都莫名其妙的打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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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回罗马虽然没待上几天,但是媳妇儿已将卢修斯视为天人,出去六七年,虽然杳无音讯,但是一回来,就让全家从普普通通的罗马公民,变成了过上近乎贵族生活的富翁。当然,卢修斯也是红着脸被媳妇儿好好的服务了几个月。说实话,出罗马的时候,腿还有点软,腰带也是挤不太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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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夜色中奔驰马上的卢修斯脸上一抹红潮袭来,当然,在这种环境中,你脸上画上春宫都没人能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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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并没有向卢修斯透露任何本次行动的细节,他也不希望卢修斯知道的太多,不说传到凯撒耳中,就说让地方上的人知道了,对安东尼以后的发展也是不利的,刺杀一个全罗马知名的哲学家,这太不好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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