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出门阿提娅塞给刘一品一袋子金币,“你去酒馆玩可不比在咱自己家,不拿点金币,你去了喝酒还能赊账呢,还是你指望卢修斯和甘尼克斯两条老狗给你付款付钱?”刘一品真的就像小时候妈给零花钱一样,把钱袋别在腰上。但他来到罗马到现在,确实没太亲自用过钱,别说这沉甸甸的感觉让人特别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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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品觉得这一袋沉甸甸的金币,和平时看见人们用的第纳尔还不太一样,应该是贵族使用的规格更高一点的定制钱币。不过管他呢,只要能换来乐子,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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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好了衣服,三个小伙伴儿一起朝着酒吧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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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品活着那会儿在天朝的时候就特别喜欢去酒吧,倒不是为了一夜情这些。他更喜欢那种热闹的感觉,人们聚在一起,喝了点儿酒,人类最原始的本性就暴露了出来,就是吹牛逼。几杯黄汤下肚,再平凡的人都有一段伟大的故事,起初刘一品以为毕竟国度不同,时代不同会有点儿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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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地方一看,要没人说,谁能知道这是个酒吧呀,破破烂烂的茅草屋,坐落在市场的一角,占地不是很大,也就百十平的样子。屋子旁边,一个大大的猪圈里有五六头肥壮的大猪。可凑近了一听,里边人声嘈杂,屋子的烟筒又不停的冒出香气四溢的炊烟,刘一品心里琢磨着,这回要好好体验一下,和平中的罗马。可瞅了一眼酒吧门上,尽是些刀砍斧凿的痕迹,这喝多了斗斗殴其实能理解,可千万别沾着血身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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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看了一眼青铜打造的大牌子上画了一个海浪的符号,下边刻着一个贼抽象的美女的样子,用拉丁文在最下边写着一排字“船长的女儿”。\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