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相较于李家掌握的财富,绝对能让每个人以及其后代,锦衣玉食的生活下去。”
“李家的钱,不会直接捐献出去,而是经由李家人花出去,以促使经济更好的流通……”
捐献给朝廷,再由朝廷下拨,反而不如‘民间挣钱民间花’来的高效。
富人花钱是最好的活跃经济的方式,甚至没有之一。
其实,早在宣德朝,李青就尝试过‘推恩令’,不过失败了。
失败的主要原因有两条:一是,刚经历过永乐朝的‘劳民伤财’,百姓相对穷苦,且大明刚进入休养生息阶段,正是人口大爆发之际,没钱分+分的人太多,导致推行不下去;二是,资本还处于萌芽阶段,强行推动的话,对工商业极其不利。
基于此,李青没有坚持,选择了顺应世情。
如今不一样了,又一百数十年下来,大明的物质财富丰富了太多太多,且人口增长也进入平缓期,加之普及教育的持续发力……
再有数十年的功夫,长子继承家业的意识形态,也将不再坚不可摧。
到时候再旧事重提,抵触心理自然大大降低……
此外,若放任李家这么富可敌国下去,定然影响大明经济的发展,甚至会造成一潭死水的情况。
这是李青不愿看到的。
各行各业,各个阶级,都需要流动,流动才会带动发展……
李青说道:“挣钱的是李家,花钱的自然也当是李家才公平,我不至于大公无私到那个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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