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没毛病!我要是不够聪明,怎么能把你搞到手?你就安心等着怀孩子吧,这些事交给我就行。”雷震大包大揽。
“会很累的。”皎月提醒道。
“我就喜欢这些。”雷震实话实说。
他这辈子喜欢的东西不多,第一是打仗,第二是美女,第三是抢劫。
前两个喜好,都是为第三个喜好服务的。
男人在世唯有抢劫才能彰显真英雄,所有伟大的人,任何能让历史记住的男人,全都是抢劫犯。
不同的是抢劫手段不一样,抢到一定程度就开始美化自我了。
谁越厉害,谁抢的也更多。
比如七世纪最强碳基生物,不仅抢弟媳、抢嫂子,连四五十岁的婶婶也照抢不误,偏偏还被后世誉为明君。
所以小抢是犯罪,大抢就有大儒为其辩经了。
雷震喜欢抢劫,给他很多兵,远比给他很多钱开心。
人之根本在于肾,人世之基在于兵!
养好肾,握住兵,才是男人毕生的梦想。
……
走过栈道,再往前走上百米,广袤无比的草原出现在眼前。
风吹草低,牛羊成群,雪水汇聚的河流如道道玉带,从草原好几个方位穿过,最终汇聚成辽阔的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