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唔,”阮清攸点头, “是你某次得胜的战利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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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季钦笑了, “我在军营外捡到了一只猎犬,这是狗脖子上戴着的。这猎犬本事了得,随从打猎或者找寻人马很是一个好手,唯一的问题是,大约因为在外境小国长大,听不懂大晋官话,只听得懂这个,”季钦举了举手边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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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样一段故事……”阮清攸听了也不免发笑, “边疆生活,似乎真的是很有趣味。那现在你回了,猎犬在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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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祖父养着呢,”季钦笑, “我们还给狗取了个名字,就叫骨哨。不过我当时进京匆忙,忘记将骨哨留下,中间回去了一趟,恰赶上狗出了门,又忘记放下,老头子若再想起来,估计要头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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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还会出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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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啊,它自己识路,又能够捕猎,在大营待烦了就出去走走,若想叫他回来,只能用骨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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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清攸没养过狸奴或者小犬之类的宠物,听闻很是觉得不可思议, “这样厉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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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骨哨个子高大,站起来大约能到你肩膀处了,”季钦道, “下次带你回边疆,我们便用骨哨唤它回来,但你不要怕,它性子温和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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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阮清攸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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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又一次,他对边疆的向往,在缉风的口述中,在季钦的一次又一次渲染中,加重越发, “待你忙完,我便随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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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话,季钦故意问:“若我忙完,便能待在边疆不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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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就也随你待在边疆,便不回了?”阮清攸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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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他早已家破人亡,举目之亲,说来说去也就只有一个季钧希,季钧希在哪儿,他便去哪儿,就这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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