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佳丽不禁怀疑,难道整个世界都疯狂了不成?平常只会饮茶、织花边的一帮查尔斯顿淑女,以为她们有什么办法来对抗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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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天后,她才终于找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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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辛达雷格的婚礼原本预订在一月二十二日举行。请帖已全写上姓名地址,准备在一月二日寄出,但全搁置未用。“惊人的效率”是罗斯玛丽对露辛达的母亲,她自己的母亲及其他查尔斯顿淑女能力的赞由于对家庭和社会的背叛和违抗,瑞特的父亲同他脱离了父子关系。当罗斯玛丽出生登记名字时,瑞特早已被逐出家门,在巴特勒家庭用圣经的附页上,瑞特的名字只是一条墨杠杠。瑞特比罗斯玛丽足足大了二十岁。一直到她十三岁,兄妹俩才第一次见面,罗斯玛丽那时是个腿长脚大、胸部正在发育的别扭黄毛丫头。那时的瑞特正开始从事闯越联邦军舰队封锁线的危险生涯,他母亲有生以来难得一次背了丈夫,趁夜色带着罗斯玛丽到他泊船的码头去见他。他在小妹妹身上感受到渴求兄长之爱的迷惘与需求,莫名其妙地触动了心底深处的亲情血脉,他以父亲从未给予他们的温情拥抱了她,罗斯玛丽自此也对他怀着父亲从未激发过她的忠诚与信赖。尽管兄妹俩从第一次见面到十一年后瑞特回到查尔斯顿,见面的次数仅有十来回,但兄妹之情始终未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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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竟然轻信母亲的话,以为父亲去世后,便不会再有人干涉他们母子的来往,只要他大把大把地寄钱回家就能给予罗斯玛丽足够的保障和快乐。事后他常责怪自己,当时应该更警觉、更关心才是。这样也许就不会造成日后罗斯玛丽不信任男人的偏执观。也许她会找到爱人,结婚、生儿育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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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后,瑞特发现那个十三岁的黄毛丫头已是二十四岁的女人,不变的是,她还是一样别扭。除了大哥之外,其他男人都会让她坐立难安。她将心灵寄托在小说里的遥远生活中,以逃离真实生活中的变幻无常;她屏弃传统生活中女人该如何打扮、思考、应对进退的规矩。罗斯玛丽是个女学究,个性坦率得令人头疼,完全缺乏女性那种工于心计与崇尚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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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特爱她,尊重她敏感的独立性格。多年的忽略已来不及弥补,但是他可以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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