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信,一个小小的蛤蜊能吃出大包来,他跟阿信吃得可不比这小子少,不也什么事儿都没有吗?
大有憨憨的挠挠头,不敢看乐乐的眼睛,还没喝羊肉汤汗先淌了下来,对于乐乐的热情有些招架不住,总有些不好意思,两只手连忙摆起来“没,没事儿,就是有点痒,没什么大事儿。”
从乐乐端着托盘进屋,大胜的眼睛就落在那三大一小的碗上,眼睛里不见了平时的和煦,放射出一道道的狼光“嫂子不必管他,以后还是照嫂子的习惯来就好,不必为了这个小子特意为之。”说着“帮”乐乐端下一碗羊肉汤。
听大胜这么说,大有也急忙欠身,瞅了一眼阿信的脸,认真的点点头“是,不用管我,那个蛤蜊挺好吃的,大,大哥和信哥都爱吃,痒就痒吧。”
这兄弟俩儿,一个不把自己当外人,一个就太客气,乐乐笑着点点头“行,我看情况来,要是再做蛤蜊,也给你别的准备吃。”坐到阿信身边,伸手拿过一个香喷喷的饼,肉肉的小手一扭一扭,将烙的饼掰成小块。
桌子上还有一盘饼,全都切成硬币大小的菱形块儿,乐乐开始将那饼都切成硬币大小的块儿,正切着碰上阿信自己在屋里没事儿,跑到厨房喝水,看到后点名要吃掰的,说什么切得不入味,而且要现掰现泡现吃才地道,于是那盘切好的,就成了大胜和大有兄弟俩儿的主食。
乐乐算是看出来了,大胜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平时文质彬彬的,可是一碰上吃的就原形毕露。
呼噜呼噜一碗羊肉泡馍三口两口就吃得干干净净,然后才温和的说道“那,那就谢谢嫂子了。”
对上这样神奇的人,乐乐感觉自己严重适应****,两天来,每次都看得目瞪口呆,要不是阿信不着痕迹的轻捅她几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过神来。
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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