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乔治斯达克显然不喜欢打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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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咧嘴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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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在他服刑的地方根本没有打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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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蒙特指的是乔治斯达克的“作者简介”那上面说,作者三十九岁,曾因纵火罪、持刀威胁罪和企图杀认罪在三座不同的监狱中服过刑。但是,这个作者简介仅仅是整个故事的一部分;波蒙特还为达尔文出版社写过一篇作者履历,他以一个出色的小说家才有的想象力详尽的描述了他的另一个自我的历史。从他出生于新罕布什尔州的曼彻斯特,直到他最后定居于密西西比州的牛津,一切应有尽有,除了乔治斯达克六周前被埋葬于缅因州的故乡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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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桌子的抽屉里发现一本旧笔记本,而且我使用那些铅笔。”他指指装铅笔的陶瓷瓶,当他发现自己手里拿着一只时,似乎有点惊讶“我开始写作,下面我知道的,就是丽兹告诉我已经是半夜了,问我想不想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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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兹波蒙特也记得那个晚上。她说:“我十一点四十五醒来,发现他不在床上,我想,哦,他在写作?但我没有听到打字机声响,我有点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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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脸上的神情表明她不仅仅是有点儿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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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下楼,看到他伏在那个笔记本上奋笔疾书,这时,你用一根羽毛就能把我打倒,”她笑了“他的鼻子几乎贴在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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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者问她是否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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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兹波蒙特以温柔沉静的语调说:“大大的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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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数了一下笔记本,发现自己一字不改的写了十六页,”波蒙特说“我把一只新铅笔写得只剩下四分之一。”他看着瓶子,脸上表情既像悲伤,又像是含而不露的幽默。“现在乔治已经死了,我认为我应该把这些铅笔扔掉了。我自己不用它们。我试过,但不行。我不能没有打字机。我的手会疲倦和变得笨拙。”乔治从来就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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