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公诉人聂妍宣读了起诉书。
林谦杰的辩护律师王力立即进行了辩护:“起诉书上的罪名不成立。我的当事人与原告是恋人关系,此前,两人已经有过多次亲密接触。
案发当晚,我的当事人与原告两人独处一室,情难自控,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的。
因为我的当事人没有承诺娶原告,原告诬陷我的当事人强迫她,这是原告在污蔑我的当事人。
相关证据我已经提交给法院。”
审判长已经看完王律师提供的证据。他看向聂妍:“公诉人,你对这些照片有异议吗?”
“有!”聂妍拿出其中一张照片,照片上的陆甜和林谦杰穿着同款衣服,“这张照片上的两人看起来是不是在穿情侣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