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书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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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得出来,有些纸张由于年代久远了一些,颜色已经微微泛黄,林简瘦白的手指轻轻翻过,有临摹仿写,也有自由写意,从一开始的笔锋稚嫩,逐渐变得沉稳,每一张都是他这些年亲手写下的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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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初初练字时,沈恪就曾告诉过他,字随心笔随心,练字练得是下笔时的心境,至于写的好坏都无所谓,不必过分拘泥,写过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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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沈恪自己也是这副作派,林简曾见过他站在长案前执笔一整个长夜临摹《转轮圣王经》,那样俊逸灵动的笔触,旁人看了都要暗赞一声,而沈恪写前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写完便全然不当回事,随手一撇,不珍藏亦不显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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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简在这点上完全继承了沈恪的随性而为,所以从小到大,他写过的那些笔墨自己也从未珍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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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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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有人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将他书写过得曾经全部细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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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恪见他垂着头,眼睛出了神一般一直落在册集上,不免好笑道:“怎么,自己写得都不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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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简嗓子微微哑,半晌,低声问:“……你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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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恪轻声笑道:“不是特意保存的,偶尔看见你扔书房了就随手收起来而已,没想到这么多年,竟然也收了这么一大叠,正好从中挑挑捡捡,把写得不错的给你装裱起来,也算是个留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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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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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简指尖察不可闻地颤抖起来——随手?哪有人会这么凑巧,从八.九岁开始,一直随手捡到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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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分明是经年累月沉淀下来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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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他以为自己生如浮萍,太沉重而深刻的挂牵与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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