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谓不重拳,不可谓不正式!
其一,针对某人的处置:
对其本人以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金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
对其采取拆分合同手段以隐瞒真实收入进而偷逃掉的税款部分,处4倍罚款,计2.4亿元;
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以此偷逃掉的税款部分,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
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以偷逃掉的税款部分,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
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的部分,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综上,累计追缴及惩处罚款共计8.83946亿,令其限期内上缴结清!
其二,针对整个影视业采取的措施:
自10月10号起,各地相关单位全面开展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即大清查。
各相关单位对本地区在注册的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清查自2016年以来的所有申报纳税情况,着重稽查偷税、漏税、逃税等情况。
后续,还将动态、常态化开展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继续向前追溯5年、8年,乃至10年……
其三,针对失察单位、失职人员的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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