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老板之间的烂账。
因为那时已经是九十年代末期,东莞的工厂不仅遍地开花,一些小厂也随即滋生。
这些小厂大多十几人,专门接大厂干不完的外包活。
因为没有相关的经营执照等证件,这些小厂也就被叫做了黑作坊,不受法律保护。
当大厂拖欠这些黑作坊老板工资时,这些黑作坊老板因为自己无照经营,根本就不敢报警,也不敢把事情闹大。
所以他们大多都会找到收账公司。
九十年代不像现在,收账讨债都是被严令禁止的行业。
也正因此,那时的收账手段,都是些江湖手段。
那时的收账这个行业,也完完全全算是一门江湖营生。
只不过,帮小老板向欺压他们的大老板收账,这让我心里是一点负担都没有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帮小老板拿回本该是他们的钱,也算是在积德做好事了吧?
当然,这都是我当时在明知道自己正一步步陷入江湖后,给自己找的、自我催眠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