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去劝服一般仁人君子,谓国家之强力,远较个人之幸福为重要。一位精密观察者观察了当时建立于江西的共产政府,贡献了共产政权所以在中国必须失败的最大理由,不管他如何优越于其他封建军阀统治的区域,其事实为那儿的人民生活太机械化,太不近人情,总是不相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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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之讲情理的精神与其传统的厌恶极端逻辑式的态度,产生了同等不良的效果,那就是中华民族整个的不相信任何法制纪律。因为法制纪律,即为一种机械,总是不近人情的,而中华民族厌恶一切不近人情的东西。中国人厌恶机械制度如此之甚,因之厌恶法律与政府的机械论的观法,致使宪法政府之实现为不可能。严厉峻刻之法制统治权,或非人情政治的法律,在吾国盖已屡屡失败,它的失败盖由于不受人民之欢迎。法制政治之概念,在第三世纪中,吾国曾有大思想家建议而付诸实施,商鞅即为实验法制政治之一人。他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大政治家,相秦孝公,威震诸侯,奠定了秦国强大的基础,但其结果,把他的头颅偿付了政治效力的代价。秦本为僻处甘肃边陲的次等邦国,历史上怀疑其混合有野蛮的部落,赖商鞅之努力擘划,建立了勇武的军队,征服了全部中国。乃其统治权曾不能维持四十年,反抗者蜂起,秦社稷卒悲愁地倾覆。此无他,盖其以商鞅所施于秦国之同样政治方式,施之于中国人民全体之故耳。秦代之建筑万里长城,确有其不朽之功绩,然亦为不可恕之“不近人情”致断送了秦始皇的帝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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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以中国人文主义者不断宣传其教义,而中国人民在过去常统治于个人政权之下,故“法制纪律”中国人称为“经”者之不足,常能赖“便宜行事”中国人称为“权”者来弥补。所谓“权以经济之穷”与其受治于法治的政治,中国宁愿赞成贤能的政府,贤能政府是比较的近人情,比较的有伸缩性。这是一个大胆的思想——天生有如此众多的贤人,足以遍布全境而统治一个国家!至谓德莫克拉西能从点算普通人民意见混杂的投票中获得真理,亦属同样大胆的论断。两种制度都有不可免的缺点,但以人为标准的制度总是对于中国人的人文主义,中国人的个人主义和爱好自由,是较合脾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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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癖性,缺乏纪律,成为吾国一切社会团体的特性,一切政治机关、大学校、俱乐部、铁路、轮船公司——一切的一切,除掉外国人统制的邮政局与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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