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粪!别人听到了,还以为我这儿搞封建迷信呢!”
狗腿子顿时凛然:“头儿,我错了!头儿,您消消气!”
两人都忘记了被他们押送到一半的丁有粮和夏天秀。
而在他们头顶的楼上,正是一间灯火通明的手术室。
金杏秋正在给丁有粮做腰椎手术。
手术已经进行了三个小时,显然很不顺利。
接到电话,从丁家屯匆匆赶来的王有禾,等在亮着红灯的手术室门外,早已哭肿了眼睛。
而夏天秀,此刻抱着一只生红薯,在陌生的地窖稀薄的氧气中,已经迷迷糊糊闭上了眼睛,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晕过去了。
……
冰城,连塖家。
折腾了一整天的连塖,回到家里,迎接他的不是家人的温情和热气腾腾的饭菜,而是一只直直冲着他额头飞过来的玻璃杯。
连塖手脚麻利地接住了杯子,看向扔杯子的连健健:“乖儿子,今天有没有好好听话啊?”
连健健是个二十三岁的大小伙子,体格健壮,肌肉发达。
但他脸上露出的却是五六岁孩子赌气时的表情,口齿不清开口道:“坏爸爸!说好了陪我看小人书,回来这么晚!”
连塖叹息一声,把手里的杯子递给匆忙赶来的保姆。
保姆神色紧张:“连厅长,对不起啊,我刚才在收拾厨房……”
“怎么又让他拿到玻璃杯了?”连塖板着脸,“这有多危险,不用我说了吧?”
保姆看向手里的玻璃杯:“是这一只!这就是上个礼拜丢的那一只!看来,不是我记糊涂了,就是健健给藏起来了!”
此时的连健健,冲着二人得意道:“我藏的!找不着吧?你们都是大笨蛋!”
连塖叹息一声,坐在了沙发上。
连健健把一本小人书递给他:“爸爸!读!”
连塖机械地翻开书,开始给连健健讲故事。
保姆小心翼翼走过来:“饭我放在蒸屉里,下面放了热水,您记得吃啊!”
连塖打了个手势,嘴里还在讲着故事。
这样的日子,他已经过了十年。
从连健健十三岁开始,连塖就发现,他的智力似乎在退化。
刚发现的时候,他爱人就辞了工作,带着连健健去京市看病了。
京市的医院,一住就是半年。
回来时,不但没有看好,智力更是退化到了现在这种程度。
他给儿子改名叫“健健”,可是根本无济于事。
爱人从此就在家里照顾儿子,直到三年前她积劳成疾,早早去了。
家里的保姆,已经换了七八个。
这些年,连塖也没有放弃给儿子治疗。
儿子的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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