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便是弱势群体,百姓为重的思想,一直是中国慈善事业的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
早在西周时期,统治阶级便开始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其中司徒一职专职掌管各地百姓教化工作。“慈幼”二字最早见于《周礼》:“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大致意思是,国家要向育婴家庭提供乳母和食物。
春秋战国时期,恤老、救孤政策已经发展得比较完备,社会也以邻里守望相助为美德。
东汉章帝曾颁布《胎养令》,规定怀孕女子奖励胎养谷三斛,免其丈夫一年算赋。
魏晋南北朝以来,政府通过安抚流民、开仓调粟、减赋免役、慈老恤幼、施医给药等方式对贫苦老百姓实施救助。各地州县均有责任和义务对管辖范围内的鳏寡孤独者进行收容救助。
除儒家仁爱思想之外,佛教慈悲为怀的观念,也深刻影响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随着佛学日盛,佛寺的慈善活动越发活跃。历史着名人物如西天取经的陈玄奘、茶圣陆羽等人,都是作为弃婴而被寺庙收养长大。
在佛教思想的影响下,民间慈善随之发展,比如六疾馆,作为最早的私立慈善机构,专门收孤贫患病者。
隋唐时期,朝廷开始从制度上支持以寺庙为基地举行开斋施粥的活动,逐渐将慈善活动由民办过渡到官民合办。这个举措,对以后慈善事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宋朝是中国慈善史上是极为重要的时期。其官办慈善机构规模之大、内容之广、设施之全,远超前朝。
在应对灾荒方面,宋朝仓廪制度进一步发展,设常平仓、社仓等国家储备粮仓。
在医疗救济方面,宋朝颁布“居养法”,设立安济坊、养济院、惠民药局等,使得患病无依者能够得到有效救助。
在丧葬救济方面,宋朝设立漏泽园,使逝者入土为安。
在养老慈幼方面,宋朝专门设置与此相关的婴儿局、慈幼局、安济院等机构。
自古以来,弃婴现象便一直是历朝高发的严重社会问题。
在古代社会,无论怎么样的承平盛世,社会物资远远不如现在丰富,人们生活远远不如现在富足。为生计所迫,老百姓往往生子不举、弃子溺婴。若逢乱世,老百姓流离失所,这种现象更加普遍,最终形成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
苏东坡谪居黄州时,在着名的《与朱鄂州书》中叙述了溺婴情形及其父母的痛苦无奈:
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尤讳养女,以故民间少女,多鳏夫。初生辄以冷水浸杀,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闭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嘤良久乃死。
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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