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警力,以维秩序。
酉时三十五分,孩童父母及五亲被安顿于客栈休憩,并遣人购食以供。
人至矣,问@行行所居何地,近校耶?近院耶?嘱勿使其入校。
酉时三十七分,@J.W闰嘉8707答曰:近院。
答曰:善。
人现居校外中国银行之侧,家长乎?@羽狐君。羽狐君忽撤一言。
酉时五十一分,众亲已至署衙,尚有数亲途中。
有客行于芙蓉途,非赴学也。
十四日酉时五十七分,
何人偕眷赴警署乎?
无妨,但求妥为安置其宿即可。
吾等已于闰嚞客栈定房两间,
并预订晚宴以待。
或将移步客栈,
及至,即作十四日酉时四分之安排。
家眷目前执论两端:一则昨夜子告母,军训营长有意刁难,詈之为“恶徒”,故家眷疑军训生衅,谓其间有变;二则寝室乏防身之具(如护栏),忧甚。
孩童手机存母子微信交流之证,此点略为不利。
凡事付诸警吏裁决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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