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两个操作系统结构上的相似度,而这个时候他们把用词上升了,不是用相似。
而是用几乎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完全相同之类的词汇。
比尔:“法官大人,诸位尊敬的陪审团成员,刚才林逍先生已经亲口承认,这么高的相似度,甚至一模一样的设计架构,完全是不正常的。”
“而根据我们提交的相关证据,至少在2004年12月2日之前,安卓公司就已经完善了这个操作系统的架构。”
“林逍先生,请你告诉我,你什么时候开始成立的x研究院?什么时候开始设计x操作系统的?”
林逍:“2005年6月19日,x研究院注册成立,xsoft的组建还要更晚一点。”
赢了!
谷歌团队,安卓公司团队,以及原告律师团心中一阵大喜。
本来以为这第三场庭审会是一场鏖战,对方会狡辩到底的,因为归根结底这个操作系统所谓的相似度是否抄袭,其实还是有模糊空间的。
结果没有想到,林逍竟然这么坦诚,直接什么都承认了。
比尔朗声道:“法官大人,尊敬的陪审团,现在已经彻底真相大白了。”
“林逍先生首先承认了两个操作系统超过86%的相似度,而且也认为这是不正常的,不自然发展的成果,也就是说变相承认里面有借鉴和抄袭的因素。而安卓公司在2004年12月份之前就已经完善了这个架构,半年之后林逍先生才成立的x研究院,并且挖走了安卓公司的两个核心成员,以及六个骨干成员,开始了x操作系统的研发。”
“所以,毫无疑问量子科技的x操作系统就是抄袭了谷歌的安卓系统。”
对方大律师的这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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