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母拜因斯太太(她的名字叫露伊莎)正在厨房里指挥厨师;她本是个贤妻良母,拜因斯一直都说“一顿好晚饭最有意思”他总是在晚饭之后把事情办得最好。在坎辛登区有一排非常神气的大红高房子,足可以跟许多别的房子竞赛“伦敦最丑陋房屋”的头衔,这些就是拜因斯先生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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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因斯太太听说是琼,赶快就进了自己的卧房,打开一只锁好的抽屉,从一只红摩洛哥皮盒子里拿出两只大手镯来,戴在自己白白的手腕上——原来拜因斯太太也是个具有高度“财产意识”的人,而“财产意识”我们都知道,就是福尔赛主义的试金石和好德行的基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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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中人身材,长得很宽,而且接近痴肥;那口白木衣橱的穿衣镜里正照出她穿了一件自己裁制的长服,颜色不深不浅,使人联想起大旅馆过道里那些粉刷过的墙壁。她举手摸摸自己的发髻——发髻是公主式——东碰一下,西碰一下,使发髻竖得更挺括点;她眼睛望着自己,完全是一种不自觉的现实主义神情,就好象在正视人生的一件肮脏事实,并在竭力加以文饰似的。她的两颊在年轻的时候原是乳白和淡红的颜色,可是现在一到中年却变得斑斑点点了,所以当她拿一只粉扑在自己额上扑粉时,眼睛里又闪出那种冷酷丑恶的正视来。放下粉扑,她一动不动站在镜子前面,在自己又高又大的鼻梁、小下巴(她下巴本来不大,现在脖子粗了起来,就更显得小了)和下垂的嘴角之间做出一点微笑。随即,为了不使效果丧失,赶快两只手捞起裙角下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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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拜访她已经指望好久了。她侄儿和他未婚妻的关系搞得不好她早有风闻。这两个都有好几个星期不上她这儿来。她多次约菲力来吃晚饭;菲力总是回答“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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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事情上,这位出色的女人的感觉是敏锐的,所以一听见琼来,立刻就感觉到事情不妙。她实在应当是一个福尔赛;按照小乔里恩的说法,她肯定够得上资格,而且是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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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三个女儿嫁得都很不错,照人家说来,简直是高攀,因为这些女儿都是姿色平庸,这种情形往往只在职业比较接近司法界的妇女中才见得到。多少和教会有关的善举——慈善舞会、义演、义卖——她都列名在委员会里,而且她非要事先弄清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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