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卫人败绩”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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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之日也。(嫌至日伐,不至日入,故曰入也。主书,与甲寅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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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主书”至“同义”解云:即彼云“伐不日,此何以日?至之日也”何氏云“用兵之道,当先至竟侵责之,不服,乃伐之。今日至,便以今日伐之,故日以起其暴也”是也。然则令此萑币嘟袢罩帘阋越袢辗ブ,故书以日起其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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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齐人侵我西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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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孙行父如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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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不序不日者,顺上讳文,使若扈之盟,都不可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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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不序”至“而知”解云:上七年“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云“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云云,何氏云“文公内则欲久丧而后不能,丧娶逆祀;外则贪利取邑,为诸侯所薄贱,不见序,故深讳为不可知之辞。不日者,顺讳为善文也”然则此不序者,为不可知之辞。不日者,顺讳为善文也,何者?盟不日,善文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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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其言来何?(据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不言来。)闵之也。(闵伤其弃绝来归。)此有罪,何闵尔?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若其不欲服罪然。(孔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所以崇父子之亲也。言齐人不以弃归为文者,令与敖同文相发明。叔姬于文公为姊妹,言父母者,时文公母在,明孝子当申母恩也。月者,闵录之,从无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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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所以”至“亲也”解云:即言来以闵之是也。注“言齐人”至“母者”解云:若以弃归为文,即言子叔姬来归,不言齐人,即宣十六年“郯伯姬来归”之文是,今言齐人来归,故谓之同文也。言相发明者,言敖为齐所恶而来归之,今此亦为齐人所归之,故曰相发明耳。注“时文”至“恩也”解云:正以下十六年“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十七年夏“葬我小君圣姜”传云“圣姜者何?文公之母也”是。注“月者闵”至“罪例”解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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