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赂得邑,故讳使若非齐邑。汶,音问。)
\n
[疏]“汶阳田者何”解云:欲言是国,曾来未有;欲言非国,乃与取邾娄田同文,故执不知问。注“本所侵地”至“省文也”解云:知侵非一者,正以下三年“秋,叔侨如率师围棘”传云“棘者何?汶阳之不服邑也”以此言之,则知汶阳大畔之名明矣。注“不言”至“非齐邑”解云:决襄十九年春“取邾娄田,自氵郭水”系邾娄言之故也。
\n
冬,楚师、郑师侵卫。
\n
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
\n
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娄人、薛人、曾阝人盟于蜀。此楚公子婴齐也,其称人何?(据会而盟一处,知一人也。处,昌虑反。)
\n
[疏]“郑人齐人”至“盟于蜀”解云:亦有一本无“齐人”者,脱也。
\n
得一贬焉尔。(得一贬者,独此一事得具见其恶,故贬之尔。不然,则当没公也,如齐高狄印2幻还者,明不主为公故也。上会不序诸侯大夫者,婴齐,楚专政骄蹇臣也,数道其君率诸侯侵中国,故独先举于上,乃贬之,明本在婴齐,当先诛其本,乃及其末。数道,所角反;下音导。)
\n
[疏]“得一贬焉尔”者。解云:正以于此处得一贬焉尔。注“不然则”至“高狄苯庠疲杭醋二十二年秋“及齐高得擞诜馈贝云“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注“不没公”至“公故也”解云:言高当疽獾泄,故耻之。今婴齐者,止自元性蹇,不主为公,是以春秋不没公以见之矣。注“数道”至“侵中国”解云:即宣十四年秋“楚子围宋”;十五年夏“宋人及楚人平”;上文“冬,楚师、郑师侵卫”之属是也。以其非一,故谓之数也。
\n
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n
辛亥,葬卫缪公。(缪,音穆。)
\n
二月,公至自伐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8页 / 共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