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为中国讳也。曷为为中国讳?(据归生弑君,不为中国讳。为中,于伪反,下及注皆同。)郑伯将会诸侯于为阝,其大夫谏曰:“中国不足归也,则不若与楚。”郑伯曰:“不可。”其大夫曰:“以中国为义,则伐我丧。”(据城虎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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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据城虎牢事”者。解云:上二年经云“遂城虎牢”传云“虎牢者何?郑之邑也。其言城之何?取之也。取之,曷为不取之?为中国讳也。曷为为中国讳?讳伐丧也”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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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为,则不若楚。(言楚属围陈,不能救。属,音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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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言楚”至“能救”解云:即上文云“楚公子贞帅师围陈”终无救文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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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弑之。(萦芍泄无义,故深讳使若自卒。萦桑音祸。)郑伯髡原何以名?(据陈侯如会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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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据陈”至“不名”解云:即僖二十八年五月“公会晋侯”以下“于践土。陈侯如会”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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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而反,未至乎舍而卒也。(舍,昨日所舍止处也。以操定邑,知伤而反也。未见诸侯,尚往辞,知未至舍也。云尔者,古者保辜,诸侯卒名,故于如会名之,明如会时为大夫所伤,以伤辜死也。君亲无将,见辜者,辜内当以弑君论之,辜外当以伤君论之。处,昌虑反。见辜,贤遍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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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以操定邑知伤而反也”者。解云:正以操是郑邑,操本去为阝弥远,是以知其见伤而还。注“未见诸侯”至“舍也”者。解云:凡言未见者,有欲见之理,知尚往辞,若其迥还至舍,便绝未见之义,经不应得言未见,故如此解。注“君亲无将”解云:庄三十二年传云“君亲无将,将而必诛”故此注引之。其弑君论之者,其身枭首,其家执之。其伤君论之者,其身斩首而已,罪不累家,汉律有其事。然则知古者保辜者亦依汉律,律文多依古事,故知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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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诸侯,其言如会何?致其意也。(郑伯欲与中国,意未达而见弑,故养逐而致之,所以达贤者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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