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也。今此书日,故须解之。云“故出入同文也”者。解云:即十四年夏四月“己未,卫侯ぅ出奔齐。今此复日,故曰同文也”云“盗国明”至“见矣”者。解云:正以复归者,出有恶,入无恶,故得为恶剽之文。何者?ぅ既盗国,宁得无恶而入言复归?知更有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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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晋侯使荀吴来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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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秋,宋公杀其世子痤。(座有罪,故平公书葬。痤,在禾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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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痤有罪”至“书葬”解云:春秋之例,君杀无罪大夫及枉杀世子者,皆不书葬,以明其合绝,是以申生无罪,不书献公之葬,至昭十一年经云“叔弓如宋,葬宋平公”者,正以痤有罪故也。若隐元年“郑伯克段于鄢”以其有罪,故去弟。痤今若有罪,仍言世子者,正以段有当国之罪重,故如其意贬去其弟,使如国君,氏上郑,所以见段之恶逆矣。今痤之罪微,不足去世子,但是合罪之科,故得存其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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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人执卫甯喜。此执有罪,何以不得为伯讨?(据甯喜弑君者,称人而执,非伯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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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称人而执,非伯讨”者。解云:僖四年传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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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其罪执之也。(明不得以为功,当坐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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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壬午,许男甯卒于楚。(甯,乃定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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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楚子、蔡侯、陈侯伐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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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许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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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有七年,春,齐侯使庆封来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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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瑗、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孔瑗,二传作“孔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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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杀其大夫甯喜。卫侯之弟笞ǔ霰冀。卫杀其大夫甯喜,则卫侯之弟笞曷为出奔晋。(据与射姑同。笞ǎ市转反,又音专,一音直转反。射,音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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