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两银子在小店,本金不再提取,每年拿分红六百两。二十年里,不论尊驾亲临,或是亲友代取,都如数奉上。超出这二十年,只要尊驾在世,仍是年年六百两相赠。不论我贺庆佑死活,只要我贺家有一个人在,便遵照此契。”
蔡三又沉默了一时,贺庆佑知他内心松动,趁势再道:“的确是贺某凑不出多少现银,才求此通融之策。不然,几年内连本带利结清其实我更划算。尊驾定还与卓西德有一番叙旧,亦可将我这里做长远之取,在他那边提拿本金,这如此远近兼顾,更加合宜。”
蔡三沉吟良久,将眼一眯:“二十年太短,爷爷我今年才四十余,祖传长寿。八十岁想还活得,又怕到时候不便奔波,要儿孙代取。改成三十年吧。”
贺庆佑立刻点头:“依尊驾所言,就三十年!”当即在附近的摊子上借了纸笔,与蔡三签下契书,按了手印。各执一份。
张屏问:“贺老板可带着你那份契书?”
贺庆佑即从怀中取出一张纸,双手托起。
云府的随从接过,却先奉与柳桐倚,柳桐倚目光一扫,双眼随即一亮,轻碰张屏手臂,示意他看纸上。
只见旧纸开头即书写一行大字——
「立契人散材坜州府析县小瓦乡散家村人氏」。
因文牒丢失,一直未能查到的死者户籍所在,竟在这里得知。
契书的文字与贺庆佑所说一致,即是某年某月某日,「散材」借六千两银与贺庆佑,从今后每年清明来取利金六百两,三十年内,无论「散材」本人或亲友,执另一份契书到来,即可收取。若赶不及清明,亦可改为其他日子。三十年后,倘若「散材」本人在世,亦可继续每年收取利金。贺庆佑及其子孙亲眷必须遵守。若有违约,需将六千两本金返还「散材」,此前支付的所有红利不计算在其中。如有纠纷,双方可凭各自契书,请官府审断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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