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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些市民,显然并非耶路撒冷城的主人,而是以仆从阶级入驻的。
作为一个不以手工业生产为核心的消费者城市,十字军统治者鼓励商业发展,并于1120年对运入耶路撒冷的货物和食品征收关税。
随后,该政策扩展到所有类型的贸易以及从内陆地区运入城市的所有农产品。
既然不依赖于自己生产,那么城市的经济,除去上层阶级通过向周边其他地区征税外,就是严重依赖来自基督教欧洲的朝圣者的旅游业。
由于免征关税,耶路撒冷的市场得以发展,并向朝圣者出售进口商品。
可这些行业的从业者数量,终究是有限的。
不可避免的导致大量的城市市民,向贫民阶层沦落。
对于这些市民群体而言,收入极其不稳定,也就理所当然的会发展一些副业。
在各处教堂售卖“圣遗物”只是微不足道的收入,毕竟这年代大家都不算有钱,有太多朝圣者光看不买了。
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更果断的方式,亲自动手,把钱从朝圣者的口袋中掏出来。
这种情况,在新耶路撒冷王国时期,确实是有所改善。
可……那也只能说有限。
毕竟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
盖里斯坐在这里两个小时,就已经察觉到了至少三个类型、六起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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