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他们就停下来,不想停下来,他们就继续赶路,也不在乎是不是错过了补给点,一切随心随意。
就这样,原本开车三、四天能到的路程,狄克带着傻狗硬是走了十天。
等到了第十天的下午,他们才到了维斯港的城外。
一到维斯港的地界,狄克就感觉到繁荣的气息,路上的人多了,车也多了,路更是达到了维斯特姆的水平。
等到了城里,狄克以为自己回到了维斯特姆。
这座城市不论是建筑风格,还是文字,甚至是街边商店放得曲子都紧跟着维斯特姆的流行。
进了城,狄克就联系了艾德琳。艾德琳给了他一间酒店的地址,他开着车直接就去了。
狄克风尘仆仆的把车开到了酒店门口,迎宾到车旁显得有些尴尬。
“先生……呃,我们这里是有着装要求的……您看……”
狄克瞧了瞧自己身上的行头,确实灰尘多了一些,不过他看了看旁边的客人,也不是每个人都穿得那么得体。
“嗯,我就是找地方收拾自己的。”说完把钥匙丢给了迎宾,然后带着傻狗下了车。
迎宾拿着钥匙想去追狄克,走了两步又朝回头走了。他干这个活有几年了,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年头,谁能得罪,谁不能得罪,光看衣服是看不出来的。
狄克带着傻狗走进了酒店,马上就有人迎了过来,看到狄克也是略显讶异之后马上笑脸相迎。
从服务态度看,这座酒店应该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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