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出来意,只是捧了孟庆松几句,夸他在股票上面技术精湛,功力深厚,之前做的几个方案都很OK。
孟庆松虽然知道这些都是客气的场面话,心里却还是十分受用,觉得这位利家二少爷不但才智出众,还这么平易近人,谦虚谨慎。
顿时,孟庆松对利兆亨产生很大好感。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利兆亨这才把话题引到炒股上面,一连串询问了孟庆松好几个关于股票技术层面问题。
孟庆松对答入流,对每个问题都谨慎对待,认真回答。
孟庆松这个态度也获得利兆亨好感,点头表示认可。
等到这种默契的“考核”结束之后,利兆亨这才说明来意,想要聘请,准确说招募孟庆松为自己工作,他打算在最近这段时间做一件大事,需要一个得力干净,看孟庆松很不错。
孟庆松不清楚利兆亨为什么会找上自己,鬼佬上司史密斯却是知道的,为了找到合适人选,实际上利兆亨已经派人在股票经纪行调查很久也观察很久,最后才筛选出三人,孟庆松就是三人当中最优秀,也是最关键的一位。
对此,史密斯很吃醋的,或者说对孟庆松很嫉妒,毕竟能够被利兆亨这样的人看重,未来一飞冲天也不是不可能,甚至前途不可限量。
奈何,鬼佬史密斯也有自知之明,他除了国籍是英国人,皮肤是白的,眼睛是绿的这些优势外,和孟庆松比起来,其他都比不过。
孟庆松代表了香港无数才华横溢的华人股票经纪,这些人聪明勤奋,又任劳任怨,只是因为皮肤问题,才会被他们这些鬼佬当成下属,呼来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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