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十分困难。
同村的村民早已不记得细节。
想到他们临走时留下的特产,想到老两口佝偻着背的身影,明明他们不到六十,却好似七旬老人。
温书渝打开了档案袋,是老两口这些年收集到的信息。
这是一宗杀人案,嫌疑人涉嫌杀害两名儿童,因当天他没有不在场证据,而被抓捕、定罪。
案件在当年的村里引起了轰动,村民都不愿相信文文弱弱的陈锦安会杀人。
父母更不愿相信自己的儿子会做这样的事。
法院在一审判决认定,陈锦安因两个小孩捣乱,心生怨恨,遂起了杀念,将其杀害,中院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陈锦安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判决书显示,此次审判,无律师替他辩护。
陈锦安及其家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高院发回重审,但是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做出了和原一审相同的判决结果。
陈锦安仍喊冤,提出上诉,但是这一次,高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陈锦安被送往监狱服刑,而他的父母则开启了长达20多年的申冤之路。
案件疑点颇多,温书渝想做。
档案袋里夹了一张纸条,上面是陈景华的电话,温书渝拨打出去。
半晌才接通,父母辈的耳朵都不太好,温书渝上来自报家门,“你好,我是瑞善事务所的律师温书渝,可方便明天见一面。”
陈景华说着一口亲切的乡音,“可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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