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
捂住眼睛,温枫良自嘲一笑。
他一向是乐观的,哪怕知道自己要嫁给逢霜,也在努力说服自己,迟早能和逢霜和离,那时天高海阔,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当他真真切切感受到逢霜的疯病有多严重时,他对自己未来就看不清了。
他当真能活着和逢霜和离吗?
大约夜色容易让人脆弱,温枫良躺在床上,望着飘摇的烛火,心里忽然就开始悲戚。
上辈子,他出身普通,成绩普通,毕业后找的工作普通,唯独相貌生的好,桃花眼,高鼻梁,唇厚薄适中。他爱笑,从小到大无意识就惹了很多桃花。
也是这相貌,给他招了祸端。因不愿屈居人下,故而选择玉碎,哪知一睁眼,就发现自己穿进了以前看过的一本小说。
自己还是个反派炮灰。
前世没活够,这辈子他想好好活,然而命运弄人,又让他和逢霜扯上关系。
夜色深深,屋里寂静,半晌轻悠悠响起一声长叹,像笼在水面的薄烟,眨眼间就消散了。
惆怅归惆怅,温枫良睡的还不错,他久违地梦到了他父母。
翌日睁开眼,阳光已经照到窗户上,映出大块灿烂光斑。
温枫良心情也跟着天气好了起来,不管怎么说,人都要向前看,不能一直悲观。
他掀开被子下床,目光瞥到床尾,愣了一愣。
床尾矮凳上放着一套叠的整整齐齐的衣裳。茶白色,料子是上好的金丝蚕,以暗纹的手法织就云纹鹤影,熏着淡雅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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