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往颈子上一圈,她的身子贴住他的背,下巴搁在他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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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的,别动。”他的双手正要努力找出手表的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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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看看他能找出什么,她不相信他会对精密的机械在行,但他能看出内含玄机就不简单了。如果也能找出里头藏著什么,那么,自认机械天才的汤森该去痛哭流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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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拆了它!”她急忙叫著,怕他一时心急,会直接拆成碎片;在他看似有那种行为前,先出声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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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他一手伸向身后,拍了拍她的头。然后又专心研究其中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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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的训练告诉他,其中大有文章。有了孟冠人那种损友,让他知道,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当他的直觉示警时,代表他的想法绝对没错,不能让平凡寻常的外表蒙去心思,当自己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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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约过了三分钟,他终于找到了嵌在表带外侧一排碎钻中,某一颗颜色差了些,不仔细看绝对查不出异样,但只要专注,并且熟知钻石成色的人,便可看出这一颗的色泽太过晶灿、太过新,不像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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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轻一按,不动,一切如常。改以拇指压住,往上推了一下,漂亮的表面弹了开来,延伸出一条小天线。这是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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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是一台起小型的无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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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玩具吧?”他将她搂来身前,让她坐在他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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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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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位一起由研究院出来的天才男子的杰作?”他直接猜到吉勃特。虽不曾见过面,但莲吟提过一次,他已记住了;当年他挨的那一针,也是拜那小子所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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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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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做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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