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中做插班的高三生。
班级里都知道他是谈家最不受宠的小儿子,更是名号不光彩的私生子。
能在这所学校就读的,非富即贵,都是京城的上流人家。谈家虽然惹不得,但是谁都知道长子谈敬斌才是未来的掌门人,一个出身不光彩,连名分没有的小小私生子,是谁都能唾弃一口,面子都不必给的存在。
他算数学题的时候,总喜欢用铅笔,还要是那种用小刀削尖儿的hb铅笔。
这是妈妈给他养成的习惯,从渝林到京城,他一直保留着。
那天快要放学,几个平常就不太看得惯纨绔公子哥又逮住机会,指桑骂槐刻薄了一番。
才十七八岁的少年,自尊心极强,明知道他们说的是自己,却又深知自己的身份和处境,不能反抗,只能佯装在忙着削铅笔,努力表现得若无其事,却不小心将左手的食指划破,鲜血滴在白色的校服上,格外扎眼。
他起身,怕被认识老师和同学看见,还去了下面一层的水房去洗。
哗哗的流水声,鲜血汨汨地往外流,他死死盯着指尖的殷红,一声不吭。
直到,旁边有人递过来一个好看的创口贴,印着粉色的草莓熊图案。
他抬眼,是少女关切的目光。
这么多年过去了,转眼,又快是春天。
整整八年的时光,春天都不知过了多少个了。
每次回忆有关那一天,所有的画面,都是那样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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