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他,他会发疯的。”
“你喜欢他吗?”
柏诗:“啊?”不知不觉在异世界过去这么久,这问题她回答起来也算得心应手,“我们才相处不到叁天哦,如果我现在回答喜欢就太草率了,也是对他的不尊重。”
托兰扭过头,神情怪异:“为什么要尊重他?”
柏诗:“?”
他看见柏诗皱眉,知道自己因为惊诧脱口而出的话太有歧义,连忙解释:“我不是说队长不值得尊重……他是个很值得敬仰的人,作为领袖,作为战友,但这只是对于我们来说。”
“你对他的喜欢可以不包含尊重,就像喜欢一件漂亮的饰品,一只乖巧的宠物,”他尽量和她解释清楚,“你只能分给他类似这些的那一点感情,浮于表面,比如见色起意——我知道你很喜欢他的胸,你偷看好几次了。”
托兰撇撇嘴,不就是大了点,“能让他留在你身边当个影子的那一点喜欢就够了,太过明显的偏爱才会害惨了他。”
哨兵这种东西,不给爱不行,给了爱也不行,缺爱会绝望,得到毫无保留的爱又会变得和豺狼那样贪婪永不满足,非要把自己的向导吃下去,嚼碎骨头咽进肚子才会永远安心。
柏诗发现这里的哨兵不仅喜欢物化自己,还非常乐意将自己的姿态放得非常低去讨好向导,毫无尊严似的,但她尊重别人的文化特点,不理解但祝福。
“谈这些没什么用啦,我又没有永久标记他,”她看着托兰的眼睛,总觉得再说下去他也要说出什么令人尴尬的话,于是立即岔开话题,但托兰却不依不饶,他看见泰特总在不经意间扭头向后寻找柏诗的位置,过一会再缓缓回头,这种刻意的动作被他做的极其自然,就像真的如表现出来的冷淡一样,他轻轻笑了一声,意味不明,“有什么区别呢?”
“打个赌吗?看看他一会会不会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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