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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好不满的?
更多是对陈景乐手艺的惊叹,自家男朋友真的太厉害了,好像就没有什么是他不会的,但凡花点心思就能学会一门在别人看来门槛很高的技术。
这天赋实在让人羡慕。
而且是无论什么领域都好,夸张得很。
“要是早点遇到他,估计家里公司又会是另一番迹象。”李北星想到这,摇头失笑。
这种假设只能存在于想象之中,不成立的。
陈景乐之所以选银饰而不是其他,是觉得对身为学生的陈绮云来说,金饰或者翡翠玉石之类,太高调了。
放眼岭南,谁家会给读书的小孩戴金饰啊?
怕别人不知道你家有钱么?
要知道飞车党砍手党也才消失没几年,放到2010年之前,那会儿你要是敢戴金饰出门,被盯上了是真会被抢的。戴在耳朵上的金耳环都会被直接扯下来,半个耳垂都给你扯掉,拎包的手给你砍掉!
也就10年后出生的小孩子没见过那些。
8090年代就更不用说了,车匪路霸什么的。
陈景乐打心底觉得治安最烂就是那30年!
还是银饰更适合小孩子,银价不高,没人会盯着这个抢。
“好了,去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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