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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成立了一个演艺公司。
这家演艺公司就是后来LM的班底之一。
李鱼当时娱乐公司的老总,也就是发掘和签约李鱼的孟姐,她出资最多,是公司的大股东。经纪公司的大老板入股一家承办他们家明星艺人演唱会的制作公司,这很正常,当时根本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但是——
师姐闲来无事翻这堆旧案时却发现,孟姐股份是代持。
因为——
两家公司是通过100%换股的方式合并的,但在一番合并的动荡和不为人知的操作以后,成立后的LM孟姐退出,股份转移到了一家名为鳗鱼资本的手上。
不止。
两家公司公司合并后,股份原本一半一半,鳗鱼资本就算得到孟家全部股份也不到一半才对,但鳗鱼资本股份占比却达到了50%。师姐又一番研究后发现,原来是天王那边,经纪人代持的股份里有一部分转移到了鳗鱼资本。
这显然是股份代持。
师姐:“LM的成立根本就是早想好的,玩的就是老大和老二打架,看似打的不可开交,其实早想着把老三弄死的套路,你说,谁有这本事,两边同时谋划?”
边岸:“天王嫂?”
师姐:“你故意抬杠是不是?!”
边岸觉得真行得通啊。
天王嫂既是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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