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若有这股气,敌人就不敢轻视。”
然而,就在村中如火如荼地建设防御体系时,一股暗流也悄然接近。
临近边界的雷公寨,一伙手持长刀的地痞头目正围在火堆前听报告。
“叶长歌那个狗官,果真跑到岭南来了。”为首的赤面大汉冷笑,“还组织起村民筑墙修路,像真能守住似的。”
旁边瘦子凑上来:“老大,我们现在动手?他们手里的商会物资不少,若是抢来,咱们这些兄弟就有酒有肉咯。”
“再等等。”赤面大汉用刀尖挑起一块烤肉,“等他们快修好,我们再来,杀他个措手不及。让他们亲手筑起的墙,变成自己的坟。”
此话一出,火堆旁的众人齐声哄笑,杀意腾腾。
几日后,叶长歌所训练的第一批民兵正式成军。他们身着麻布缝制的简易军衣,手持长矛与盾,列队于村中空地之上。每人皆神情严肃,目光坚定。
“今日起,你们不是散兵游勇,而是这岭南最先的盾。”叶长歌一身军袍,站于队伍前方,“我不强求你们英勇无畏,但求你们明白:若我们不守,家人便无立锥之地。”
“我们守!”“誓死不退!”队伍齐声应道,声如雷震。
苏锦瑟站在远处,望着这一幕,忽然感觉胸口微热。她从未想过,一个来自北地的落魄“书生”,竟能在短短十日之内,凝聚起如此士气。
她忍不住自语:“若此人真能在岭南站稳脚跟,或许,岭南的乱局真有改写的机会。”
防御系统初步建立,叶长歌并未松懈。他开始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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