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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我们来晚了,这里的地皮都被刮走了。”
“真后悔去苍狼森林狩猎,如果留在佣兵之城,我们也能发一笔大财。”
“道恩斯那个混蛋,居然发了大财,听说昨天带着两大车财货悄悄离开了这里。”
“什么,道恩斯,那个瞎眼的瘸子?”
“就是他,这个混蛋还欠我十枚铜币,发了财也不还给我。”
“哦,天啊,我为什么要那么勤快。”
“嘿,这里有一枚金币,在哪,在哪?”
几个佣兵挤过来,这才看到在泥土之下,有金光闪耀。
“该死,这是我的。”
“我的,是我的。”
佣兵们普遍贫穷。
为了一枚金币,足以拔刀互相残杀。
就在几个佣兵们举起武器的时候。
“哒哒哒”的马蹄声传来。
“咦,阿尔法的骑士们不是抢完了之后,就回佣兵之城了,怎么还会有骑兵。”
“不会是要去更远的地方劫掠吧。”
“哈哈,这次我可不能落下。”
“同去,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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