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R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
在少女时代,是年轻潇洒的R打开了她的心扉,让她尝到了情窦初开的美好;成年以后,她独自回到维也纳,并多次与R“偶遇”,最终与他有了三天的鱼水之欢——但R始终没有认出来她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
当少女意识到作家喜欢对所有女人滥施爱情,却不愿作出任何牺牲的时候。她不想让作家觉得自己是个累赘,甚至因此而恨她,于是在贫民医院里生下孩子后,独自承担起生活的重担。
她要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没有一丝忧虑,使自己成为他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独一无二的一个,让他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她。
但后来无论她怎样努力,送了多少洁白的玫瑰花,甚至再次制造了一次艳遇,与R共度良宵,并且多次暗示,但R始终没有想起来她是谁,甚至付钱给了女人。
这让女人终于心碎绝望。
直到她要死了,她才把这份爱以一种决绝、汹涌、毫无保留的气势,用文字编织成洪流,把自己与R半生的情欲纠葛,都放进了这封信里。而在信的最后,她只提了一个卑微的要求:
在每年R生日的时候,为自己买些玫瑰花来供在花瓶里,就像她曾经为他做的那样。
但即使看完这封信,R也没有想起女人的样子,只有一些朦胧的感觉。
张潮在第一遍看这篇的时候,误以为这个女人的爱是卑微到尘埃里的,竟然会用半生的时光匍匐在R的身边,随时等待R的回应。
按上一时的流行语形容,就是“傻白甜遇上海王”的悲剧故事,或者更干脆点: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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