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关掉了手机,独自跑到了三亚,任自己在大海的波涛声里,深刻地反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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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作家在三亚想得最多的还是女人,他对女人是又爱又恨。在他的销售世界里,商场通行的惯例把供应商称做乙方,商场自己是甲方。照说在经济合同中甲乙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谁做甲方乙方都没有所谓。但实际上商场——甲方类似于建筑工程的发包方一样,具有更多的话语权,甲方的利益必须得到充分的主张,而销售人员作为乙方的代表,乙方的利益是否得到充分肯定和保障,全赖于销售人员的争取程度。千斤重担压在销售人员的肩膀上时,需要销售人员有强劲的臂力,这就要销售人员事先投入大运动量的练习,即充分准备各种谈判资料,是销售人员主张乙方观点的不二法门。武作家作为销售人员时,经常跟导购员聊天,询问商场通常有哪些费用。一般老导购皆为商场的万事通,什么收费啦、扣点啦,商场的各种微妙人际关系啦,好不好结款啦,林林总总、详详细细,那时他只管顺着自己的思路滤出一条谈话线索,外加一对善于倾听的耳朵就可以得到搞定甲方的方案。如果把婚姻分甲方和乙方的话,他武作家到底是甲方还是乙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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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亚的海边,武作家无数次想到这个问题。在商场的联销、代销、经销种种合作协议时,一般都由正本和附件或补充协议两部分构成。正本是泛泛之谈,通篇是为了什么什么而什么的一般性规定,随手翻翻即可。只有在附件中或者补充协议中,才是针对自己公司的,在这个特定的供应商的一些约定中,这部分往需要他提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公司的利益莜关全在这张薄薄的纸上了。而婚姻呢?不管他作为甲方还是乙方,他都是失败的,他觉得自己的婚姻,就缺少那张附件或者补充协议,他名义上是婚姻之中的甲方,而在婚姻运行过程之中,他其实在充当乙方的角色,而他却忽略了对他最有利的附件和补充协议,这也是他的婚姻一次比一次让他觉得窝囊之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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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婚姻如同经营公司,是平等合作的供需双方,那就需要大胆的(不要害怕那些看起来成文的规定和条文),主张和坚持乙方观点,把公司的利益做最大化的争取。武作家多年积累的经验,表明没有什么是不可谈的。尽管商场经理一定会在谈判之初,给人一个普遍化的标准,比如扣率(联销形式中商场的获利比例)可能是倒扣0%,运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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