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钱,先抢走了他的路虎牌三轮车。
蹬三轮的也不干,就去了大理寺打官司。
其实,蹬三轮的已经被两口子报案了,只是衙门的人还没有来得及抓他。
大理寺卿看这是三条人命的大事,自己不能做主,就报请女皇定夺。
樱子也心里嘀咕,她想的是自己的评判方法;这样的事情发生,罪魁祸首就是那个蹬三轮的,不是他的鱼丢了,三口人怎么会丢了命?多多少少都要赔钱的,不赔钱说不过去。
蹬三轮的家里不富裕,看样子得倾家荡产都不够赔的了。
女皇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直言:“这事情的起因是源自盗窃,妇女盗窃了鱼,蹬三轮的在发现了鱼丢了以后,曾经大喊大叫,尽到了提醒的义务了。”
“后来,警队管治安的也用喇叭广播了,是又一次提醒,尽管妇女没有听见,也不是蹬三轮的责任。死了三口人,但事情的开端是盗窃,盗窃了有毒的东西,自己不认识,那就怪不得蹬三轮的了。”
“既然是咎由自取,还蛮横的抢夺了三轮车,立刻让蹬三轮的把三轮车收回。”
“陛下,他看管东西丢了,才致人死了的,不赔偿钱吗?按说,孩子死了应该赔五十金币。”
“他看管自己有毒的东西不上心,导致出了人命,蹬三轮的也是有责任的,就让他赔偿每个死人一个金币。如果是赔五十个也可以,让偷走河豚鱼的人自己赔吧!”
“以后,以盗窃为前提发生的人命案件,就比照此案办理,死了受伤了,赔偿都降到最低的标准,以死人要挟对方货主的,就把他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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