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享受现在的生活, 也能一直养着你这个儿子,你不该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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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 您别开玩笑……”柳闲无法控制的面部表情里,满是掩不住的震惊和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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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失去意识八年了?还被唯从来不把凡人当人的、至今不知身份的、唯一一个长辈当儿子养?这个一周就要换个身份的人, 竟然已经做了八年的“屠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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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说过假话吗?”步千秋还是那副屠夫形象,粗眉厚唇,身上的围裙沾着猪血,不说话时看着非常渗人,可细看时他的灰瞳一闪一闪,又为他添了几分与之格格不入的书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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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人间百态,体味万般,若都能无忧无虑,当凡人实在比神仙有趣。要是所有孩子都和你一样,虽然变小了,但还是神仙之体,除了智力略有残缺之外,不用吃饭睡觉,不会哭闹撒泼,还会说话,大人说什么就信什么,自己一个人也不会受伤,还总是能被大人找到,人间多美好。我喜欢这种孩子,可惜只有你一个,而你已经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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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不喝不睡觉,没哭没闹还乱跑,原来我这八年是这样一边当傻子一边捱过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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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闲惭愧地婉拒了:“以兰亭的资质,完全不够做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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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说的是,他认为步千秋和方霁月能成为志同道合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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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喜欢木偶一样的人,另一个喜欢做人一样的木偶,一个做,一个买,要是合作,就是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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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千秋还在怀念:“小松变成了他小时候的模样,你也是。若不是这一次,我都不知道原来你小时候会是这种模样。现在性格大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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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闲无所谓道:“我都不记得自己小时候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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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千年之前了,他连自己这八年干了什么都不知道。不过听步千秋所说,应该只是平淡渡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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