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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心事在初冬银杏树飘落的金黄色贝叶沙沙声里发酵了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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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逢歌望见窗外那片叶子折射的金光,脑海里忽又浮现当日兰笙赞美林肯先生瞳色时的狡黠和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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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双桃花眸子可以盛放的东西实在太多,以至于不论事后回想多少次,谢逢歌还是会错误地觉得,那天兰笙看向窗外溪边那两排树时,就像是在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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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喜欢金色”这样的赞词,也如同歌剧一般,如有音符伴奏的虔诚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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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谢逢歌想了很多遍,在台下默自观赏兰笙的舞台的时候,也在每次在照片背面写下词句时,更在每一天睡前脑海里浮现青年那副清俊五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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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什么总也情不自禁,用目光追随兰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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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只是兰笙的眼睛太像星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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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兰笙说话时总爱胡乱撩拨,即便根本无意说给谢逢歌听,也无端惹了他心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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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真的,兰笙太能说了。一张荷花尖尖上颜色的两瓣唇,要说英语的演讲,要演剧本里缱绻的台词,还要在直播间胡乱开口,一句“大哥”一句“daddy”,就哄得【歌笙】千金一掷又一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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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逢歌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从哪一句开始心跳失衡的了,但林肯先生课堂上那一次的的确确是让他念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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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具体是从哪一次开始,他真真切切意识到自己喜欢了兰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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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谢逢歌现在依旧回答不了,即便此时此刻,他又在扪心自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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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觉得兰笙对他而言,就像是小时候第一次想要养宠物时,就极想要带回家的小兔子。是别的都不行,就非要是那只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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