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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足够久的人他能够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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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刚认识的,那他真是像看几颗相同的大白菜一样,转头就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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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平时对他的生活也没太大影响,因为他会根据一些特征来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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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他的便宜弟弟今天出门穿了什么衣服,戴了什么帽子,是什么发型,记住这一点就不会在游乐场认错人——除非出现了穿着一样衣服、个头胖瘦差不多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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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记季青山也是靠季青山眉心那道川字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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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眼下这人是自己的金主,怎么着也要记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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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得惹金主爸爸不高兴,随手一个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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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够了吗?”男人不悦地抬起头来,声音阴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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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季醇吓一跳,忙道:“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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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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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一上车简直恨不得拿放大镜对着自己全身上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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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如此不知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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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流初合上文件,上下打量栗发少年一眼,扫过他亮晶晶的眼睛下脏兮兮的汗渍,以及黑色t恤下摆的冰激凌印子时,眉宇间的燥意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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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块九一件的男大学生潮男穿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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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冰淇淋还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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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简直有些后悔自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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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他发生了一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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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活着捡回了一条命,却患上了一种罕见的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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