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向了声源的方向。
观察室门口站着一个中年男人,很瘦,穿着不合身的衬衫,正搓着手,满眼讨好地看着我,见我看他,就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开始结结巴巴地道歉,说是中午太困,开车睡着了,才不小心撞到我的,
“对、对不起,请、请原谅,我、我一定赔钱你……”
“我要做笔录了,你出去吧。”
交警喝止了他。
“哦、哦,对不起……”
他捂住了嘴巴,低下头,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子,然后有些笨拙地走了出去,还认真地关上了门。
“他有点智障,”
交警见他关了门,就回过头,对我说起肇事司机的情况,
“我是指有残疾证的那种,老婆刚去世不久,是胰腺癌,欠了一大笔钱,就着急接单,但话说回来,再怎么着急也不能疲劳驾驶,穷人真要命,对吧?”
我没有说话。
交警有些尴尬,没再说什么,直接回到了正题。
“现场有明显的刹车痕迹,估计是想刹没刹住,毕竟下雨天路滑,可以理解……郁小姐,你打算走民诉还是刑诉?”
这是……什么意思?
我有些懵。
交警见我一无所知,就向我说明道,
“根据交通法,造成公民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选择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不过……你伤的不算重,对方也是无心之失,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民事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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