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说,我家虽然是大族,但也不是谁都喜欢读书,肚子里有才华的。比如说我,要是娶个书香门第的妻子,整天拉着说学问,作诗什么的,头疼死了。”
顾宝珠一脸同情,笑道:“的确是呢,我们女子还好些,不读书也不会有人说不上进,夫君想要找人说学问,去寻友人说便是。你若是娶了个腹有诗书,期望夫君上进的妻子,整天拿着锥子刺你,追着你读书,你才真是可怜呢。”
秦恒一脸老成道:“我就觉得还是武将家的女孩儿好。你看我二姐,在家里也算是骄纵的,也没有武将家的女孩儿过的自在。”
顾宝珠噗嗤一笑,问:“你不嫌弃武将家的女儿粗俗不知礼?”
秦恒一拍腿,道:“我就喜欢那种无拘无束的,整天礼来礼去的,不晓得多烦人,我跟你说,我和沈长乐在一块,就比和国子监的同窗们来的自在有趣多了。就是徐堂那帮子人,我也觉得有意思,只是他们做的事,我是万万不会去做的,不然我爹要被气疯了。”
顾宝珠和他说得热切,秦思远在旁边听着很觉好笑。
康哥儿问:“小姑,你日后不打算做进士娘子了?”
顾宝珠红着脸,大咧咧地一摆手道:“做进士娘子被婆婆念叨,从头管到脚,花嫁妆银子也被训斥,哪有我骑马击鞠来得快活。”
福哥儿就贼兮兮地看了眼秦思远,又看了眼一脸赞同的秦恒,踮起脚,趴到顾宝珠的耳朵边,小声道:“我觉得嫁给恒哥哥做进士的亲戚也不错,他又不爱读书,喜欢蹴鞠,还喜欢和沈长乐在一起,家里又没什么钱。小姑嫁妆多,怎么也够花了,嫁妆铺子还可以让他帮着你管。最最关键的是,恒哥哥长得也还不错,又不会武艺,小姑你一定能揍得了他。日后他要是敢纳妾,小姑就可以回来给三伯母和三伯告状,他铁定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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