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到9月份,长江车行决定在3~6号分红,这一消息刺激了所有的股东。
而陈光良、李超、何向东三人,也是抓紧时间计算、核算‘6个项目’的分红情况。
截止8月31日止。
A项目(3辆车):运营103天,扣除支出后,得到280大洋的分红;其中,陈光良获得92.5元。
B项目(6辆车):运营72天,扣除支出后,得到390大洋的分红;其中,陈光良获得113元。
C项目(12辆车):运营50天,扣除支出后,得到560大洋的分红;其中,陈光良获得233元。
D项目(24辆车):运营37天,扣除支出后,得到828大洋的分红;其中,陈光良得到372.5元。
E项目(60辆车):运营23天,扣除支出后,得到1300大洋的分红;其中,陈光良得到585元。
F项目(20辆车):运营19天,扣除开之后,得到360大洋的分红;资金将用于偿还王氏的车款。
综合下来,总计分红高达3718元,而陈光良个人得到了1396元(大洋)。
当然,陈光良得到的分红,很多用于‘商品采购’里面,毕竟他现在收回了商品销售权。
好在他进货商品已经逐渐取得经销商的信任,可以适当的欠款;另外车夫们进东西都是现钱,所以他很快可以抽出这部分钱。
“向东,你这几天协助我将每个项目的分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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