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其夫从军三年,期间从未归家,毕王氏有了身孕,通奸之罪,证据确凿。毕王氏通奸生恶果,罪大恶极,天理难容,国法难饶,民愤难平。今日对毕王氏施以凌迟,以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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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鬼来到这披头散发、浑身是血、气息奄奄的女子面前,这女子已然面目全非,从其脸部轮廓来看,应是一标志的美人,从其骨架来看,应是一身段婀娜女子。与其他被施以凌迟之人的眼睛一样,这女子眼中布满恐惧、幽怨、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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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鬼早已见怪不怪,监斩官一声令下。屠鬼便手握祖传匕首,心中默念“安乐咒”,按部就班的施起了凌迟。与以往一样,屠鬼没有失手,从这气息奄奄的女子身上剜割剐下了一千九百九十九块肉并肢解了双臂双腿后,那女子仍未断气。最后一刀,屠鬼干净利索的枭了女子的首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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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虽挨了两千刀,但死前并未遭罪。屠鬼收了刀,转身离开。就在屠鬼转身离开之际,这女子已被肢解的尸体竟然产下一啼哭的婴儿。在场的官民皆惊叹,屠鬼也吃惊不小。就在众人皆发懵之际,一阵阴风四起,顿时天昏地暗,血腥的刑场顿时乱作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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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风平浪静,众人皆缓过神之时,那啼哭的婴儿竟然不见了。方才混乱之际,众人无人看清是谁抱走了婴儿。在场的官兵连忙寻找,未找到;后又派人寻找,终未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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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久,被处以凌迟之女子毕王氏之夫毕白剿匪立了大功,闻得女子腹中之恶果被人拾走并且无法寻见之后,勃然大怒,将这事告到朝廷。此案便被重新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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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认为,处决公文写的清清楚楚,只是将女子处以凌迟,对于腹中之婴,并未提及,并未说要将这婴儿一并处死或一并凌迟,亦未涉及对婴儿的处置问题。对于女子被千刀万剐后又生子之事,实属难以预料。对于所产之婴儿,因无确凿之依据,实难处置,且当时突临狂风,令这婴儿遗失,实属意外,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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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则认为,处决公文虽未提及腹中之婴孩,但通常情形,将这母体凌迟之后,腹中之婴决然不能苟活。故此,处决公文中无需对腹中之子进行提及,如若提及,反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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