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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皱着眉思索起来,主要是关于这封信的审核。
一个是出版合同,一个是美元外汇。
我们国家在1979年出炉的《关于处理非法刊物和非法组织的通知》中,严肃的要求严防「资产阶级自由化」渗透。
根据邮局的统计,仅1980年的涉外信件中查获「非法出版物」达2.3万件,包括:杂志《争鸣》,还有湾湾的统一传单。
这是在意识形态上的维稳。
此外还有经济泄密,情报泄密等案件。
例如上海宝钢的工程师向美国泄密特种合金钢的配方,大连工程师邮寄稀土样品到日本。
像程开颜这样作品出版国外,涉及到的单位就更多了。
首先是负责邮件运输的邮政部门,负责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文化部,专门负责对外文宣的外文局。
随后就是外汇问题。
根据1980年的《外汇管理暂行条例》,所有个人外汇收入(包括稿费)必须通过中国银行兑换为人民币或外汇券,私自留存外币属违法行为,数额严重较大,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一笔数额不小的稿费,还涉及到重中之重的外汇管理局。
四个部门,因为这封信要凑一块儿了。
所以相当复杂麻烦。
“小同志!麻烦你拿着这份手信跑一趟,通知一下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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