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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不好意思的要来个四点,然后一份猪脚饭打包好,分量十足,拿在手里都沉甸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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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到了楚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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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也要一份猪脚饭加个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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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蹄昨天吃过了,楚狂今天要了个四点,四点的肉看着比猪蹄多,虽然更贵点,但这个部位确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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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在饭盒里,猪脚饭依旧盖不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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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狂一马当先,连同学都顾不上,直接捧着饭就去咖啡店里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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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楚狂觉得在咖啡店里吃饭,猪脚饭味道太重,不好散,然后影响晚上来咖啡店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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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浓郁的饭香味万一影响老板生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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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到咖啡店的人很多都是约会,或者学习,看重的就是店里安静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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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的跟餐厅一样,影响老板生意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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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老板也是个吃货,压根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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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们也就不舍近求远了,直接拎着刚买到手的猪脚饭回到咖啡店里就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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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点金被林周一刀从中间剖开然后随意的剁成了几大块,每一块都连筋带肉,糯黏弹嫩,夹起来就送入口中,肥嘟嘟的肉皮直接跟吃果冻一样,吸溜一口就进了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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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咀嚼,软糯q弹的口感在舌尖反复横跳,肉香味道充盈在唇齿之间,越咀嚼越香,这时候再来一口被汤汁浸透的米饭,真是好吃的情不自禁闭眼摇头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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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活了二十多年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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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每吃一口都会感慨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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