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至。殷王武丁之时,先王道缺,刑法弛,桑谷俱生于朝,七月而大拱,工人占之曰:“桑谷者,野物也;野物生于朝,意朝亡乎!”
武丁恐骇,侧身修行,思先王之政,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明养老之道;三年之后,远方之君,重译而朝者六国,此迎天时得祸反为福也。故妖孽者,天所以警天子诸侯也;恶梦者,所以警士大夫也。故妖孽不胜善政,恶梦不胜善行也;至治之极,祸反为福。故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石雠曰:“春秋有忽然而足以亡者,国君不可以不慎也!妃妾不一,足以亡;公族不亲,足以亡;大臣不任,足以亡;国爵不用,足以亡;亲佞近谗,足以亡;举百事不时,足以亡;使民不节,足以亡;刑罚不中,足以亡;内失众心,足以亡;外嫚大国,足以亡。”
夫福生于隐约,而祸生于得意,齐顷公是也。齐顷公、桓公之子孙也,地广民众,兵强国富,又得霸者之余尊,骄蹇怠傲,未尝肯出会同诸侯,乃兴师伐鲁,反败卫师于新筑,轻小嫚大之行甚。
俄而晋鲁往聘,以使者戏,二国怒,归求党与助,得卫及曹,四国相辅期战于鞍,大败齐师,获齐顷公,斩逢丑父,于是戄然大恐,赖逢丑父之欺,奔逃得归。
吊死问疾,七年不饮酒,不食肉,外金石丝竹之声,远妇女之色,出会与盟,卑下诸侯,国家内得行义,声问震乎诸侯,所亡之地弗求而自为来,尊宠不武而得之,可谓能诎免变化以致之,故福生于隐约,而祸生于得意,此得失之效也。
大功之效,在于用贤积道,浸章浸明;衰灭之过,在于得意而怠,浸蹇浸亡,晋文公是其效也。晋文公出亡,修道不休,得至于飨国,飨国之时,上无明天子,下无贤方伯,强楚主会,诸侯背畔,天子失道,出居于郑。
文公于是悯中国之微,任咎犯、先轸、阳处父,畜爱百姓,厉养戎士,四年政治内定,则举兵而伐卫,执曹伯,还败强楚,威震天下,明王法率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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